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关注由国家信访局和新华网联合推出的“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局长访谈”专题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局长柯东海同志,就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等问题进行访谈,交流湖北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实践探索。柯局长,欢迎您!
柯东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感谢新华网、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湖北信访事业的发展,今天很高兴与大家在线交流。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柯局长长期在基层工作,请您先谈一谈对信访工作的体会感受?
柯东海: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神圣职责。我最早在乡镇工作,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后来到市县工作,多数时间分管信访工作;前年底,组织安排我担任省信访局局长,成了一名专职信访干部。一路走来,与信访工作很有缘分,也有不少感触,尤其感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与党的其他工作一样,不断展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重要举措,特别是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今年,中央又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这些重大举措,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夯实了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湖北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省委、省政府制定《条例》实施办法,推动省市县乡全覆盖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构建起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省信访形势一直保持平稳,呈现向好态势。
主持人:《条例》是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请您谈谈湖北在学习贯彻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柯东海:《条例》施行以来,我们打出了一套贯彻落实的“组合拳”。主要做法概括起来讲就是“四全”。
一是全方位部署。湖北把《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部署。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制定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明确49项具体任务及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专项执法检查,推动《条例》规定动作一项一项落实落地。
二是全覆盖学习。抓关键少数,将《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党性教育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确保党政领导、党员干部、信访工作人员学懂弄通做实。组织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分别到市县和省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宣讲。组织编写学习辅导读本,开展条例培训,组织信访局长谈条例、条例征文等活动。去年,我们在省委党校举办县(市、区)党委书记信访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信访局主要领导就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带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学条例、用条例。
三是全方位宣传。把《条例》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条例落实年活动和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在各级群众活动场所发放手册、巡回宣讲,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条例》送到千家万户。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合作,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今年5月在《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我们结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又组织各地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四是全链条贯通。我们对标对表《条例》,注重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条例》办法基础上,省信访局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贯通机制,全流程拧紧信访工作责任链条。
主持人:今年,中央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请您谈谈湖北在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柯东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了今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委深改委改革重点,由省委领导领衔推进。工作中,着力解决好两个问题。
一个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解决好工作中的认识偏差。一是片面化认识,强调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双向规范”,对群众来说是依法信访,对有权处理单位来说是依法办理,通过不同的法定渠道解决群众的诉求。二是简单化认识,强调对“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的事项,要及时跟进做好解释说明、疏导教育、帮扶救助等后续工作。三是机械化认识,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相结合,就地高效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四是程序化认识,强调法治化不仅追求程序推进,更追求实质化解,程序推进是实质化解的形式保障,实质化解是程序推进的终极目标。五是诉讼化认识,强调加强调解和仲裁,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解或仲裁不成的,再依法分类导入相应程序和途径办理。
另一个是工作方法问题。着力抓好“五个统筹”。
第一,统筹责任与落实,做到“权责明”。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是压实属地之责,重点压实县(市、区)信访工作责任,推动党委书记真正重视起来,直接上手抓。二是压实属事之责,开展系统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依法办理、类案指引、优化政策,实现个案化解到类案治理。三是压实首办之责,制定“登全、研细、转准、督实”标准和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办理规程,扣好信访工作法治化“第一粒扣子”。
第二,统筹预防与化解,做到“底数清”。一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省委政法委发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省委将信访工作融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加强矛盾排查化解,在乡镇(街道)建立“1+4+N”机制,加强对苗头性信息的搜集和梳理分析,提升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可控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第三,统筹程序与实体,做到“依法办”。一是做好依法分类,推动省直部门分领域细化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为基层依法分类提供具体指引。二是做强调解和解,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一律“先调后导”。建立工作对接联动机制,开展“人社+工会”裁调对接、“人社+法院”诉调对接。三是做实诉访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政法机关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四是做细业务评查,重点对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的问题进行核查,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统筹执纪与执法,做到“秩序好”。一是坚持自我革命。持续开展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全力为基层减负,明确3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二是强化信访监督。出台信访部门履行“三项建议”职责实施细则,明确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的6种情形、完善政策建议的4种情形、追究责任建议的6种情形。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建立纪委监委监督与信访监督贯通机制,用责任追究倒逼信访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秩序维护。着力推进机关单位信访工作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推广有权处理单位承诺首办负责、信访群众承诺依法维权的“双向承诺”,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树立依法信访鲜明导向。
第五,统筹“线上”与“线下”,做到“群众满意”。建好用好线下“矛调中心”与线上“一县一码”平台,畅通信访渠道。一是线下打造“一站式”矛调中心,制定“一站式、一条龙、一次性”工作指引,整合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等“常驻”、“轮驻”、“点驻”,推动信访问题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二是线上打造湖北信访“码上行”,在全省推行“一县一码”,引导群众上网“码上访”、干部上门“码上办”、信访部门“码上督”,方便群众就近就地反映问题、就近就地及时解决问题。
通过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今年上半年,我省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地方责任进一步压实,齐抓共管大格局进一步形成。
主持人:信访工作的“五个法治化”,首先就是预防法治化。据了解,湖北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上下了不少功夫,有效扭转了信访“倒金字塔”结构。请您谈谈湖北有哪些创新亮点和成功经验?
柯东海:抓信访关键是抓源头、抓基层。近年来,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共同缔造”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压实基层、做实基层、做强基层,最大限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把信访工作纳入“大平安”建设格局,明确规定坚持源头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大调解及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机制等。
一是做实矛盾排查化解。我们坚持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介入、化解、防止一般性矛盾纠纷转化为信访问题。将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用好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用好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律师工作机制,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灵敏度。结合省委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
二是做实初次信访办理。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做到初信初访初结初了,减少群众等待、减少重复投诉、减少矛盾上行。第一,“接得住”,畅通线上、线下群众诉求平台,将所有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全部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发现受理、办理不及时的,迅速提醒、防止逾期。第二,“接得了”,详细了解并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精准分流到相应法定途径、并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引导,让群众合法权益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得到充分保障。第三,“接得快”,坚持“行动快、预见早、效果好”标准,倡导推行初次信访和简易事项“135”快办机制,即1天转交、3天内办结,5天内办理不了的上门说明情况。第四,“接得好”,做好接谈的后半篇文章,及时转送交办,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办理,将合理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已经办结的,加大抽查评查力度,看事实经过是否核查清楚,处理依据是否适用准确,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是否得到解决。
三是做实访调对接工作。调解体现的就是“和”文化。调解也被誉为独一无二的“东方经验”。我们在基层信访接待场所、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引入各类调解组织,建立各类调解室,注重发挥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矛盾化解的优势,将调解摆在处理矛盾纠纷的优先位置,对信访诉求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早调快调,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通过调解和解化解矛盾、通气消气。
四是做实县域信访工作。省委将信访工作纳入强县工程考核指标,举办县(市、区)党委书记信访培训班,压实县(市、区)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联合武汉大学,发布县域信访法治化指数,每季度为县域社会治理“把脉问诊”。积极创建信访示范县(市、区),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是做实领导干部接访。积极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广泛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深入一线接访群众、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主持人:湖北省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方面有哪些举措成效?
柯东海:近年来,我们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多方“会诊”,推动解决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滚动梳理交办。坚持条块结合、分类化解,建立“双交办、双督办”机制,信访突出问题既交问题属地,又交领域主管部门,上下联动、捆绑作战。实行清单管理,逐件建立清单台帐,明确具体事项、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
二是坚持法治方式化解。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第一,分清性质。坚持分类化解,对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研判,明确该哪个地方管、哪个部门管,做到精准分流、精准交办。第二,明确途径。坚持依法分类化解,能调解的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该走司法途径的导入司法部门办理、该走行政程序的导入行政程序处理,按照法定程序和途径推进化解。第三,实质化解。坚持实事求是,把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化解矛盾贯彻工作始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督查是信访部门重要职责。加强日常督办,通过发函督办、电话催办、办结审核、情况通报等方式,对化解质量和效率开展督办。加强实地督办,对事关重大、情况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到事发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化解。加强联合督办,对久拖不决的信访突出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纪委监委机关等开展督查,以责任落实促工作到位。
四是举一反三化解类案。在千方百计抓化解个案的同时,举一反三抓类案治理。省信访局会同信访量较大的单位,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联合梳理交办、联合会商研判、联合实地督办、联合推动政策完善,变“单打”之功为“组合”之效,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持续“降温”。同时,注重剖析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注重剖析产生信访问题背后的工作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切实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的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主持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就贯彻全会对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湖北将如何推进落实?
柯东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将信访工作放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部分进行安排部署,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列为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着力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是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省信访系统落地生根。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集中学、专题辅导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决定》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把握全会对信访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二是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是对内抓规范,对外抓统筹、对下抓指导。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纪检监察监督与信访监督贯通协调、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等制度机制,协调推动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自我革命,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开展常态化业务规范化评查,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补齐一批短板。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统筹推动。积极履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用好信访工作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办法和“三项建议”职责,强化成员单位“系统抓、抓系统”责任落实,把《条例》规定的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在地方和部门落实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是有效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反映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助力依法行政。畅通“线上”“线下”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形成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坚强防线,最大限度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五是用好社情民意“晴雨表”。紧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落实中的信访反映、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可能影响稳定的风险隐患开展分析,联合职能部门,加强对政策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的专项调研和深度调研,精准分析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进一步用好用足“晴雨表”,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