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策劃:周錫生 本期策劃:黃庭滿 本期編輯:楊理光
 
  近期,關于增稅的新聞此起彼伏: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huán)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實際為擴大增稅范圍)、試點物業(yè)稅、大幅增加車船使用稅……長期以來,工資增長慢、稅負上漲快的現(xiàn)象令人無法釋懷?!皬膰晦D型民富”是“十二五”規(guī)劃建議的亮點之一,那么,稅收如何助力“民富”?
緣起  提高居民收入須管好稅費上漲
  一邊是要增加民眾收入,另一邊卻出現(xiàn)各種稅費負擔加重的趨勢,如何平衡這之間的關系將是對政策制定者的一大考驗。對此,我們的期待是推高物價的風險不能成為擱置或延后收入分配改革的借口,同時在有關稅費的各種改革方面,我們不反對做加法,但更重要的是在做加法時要做減法。
? 當下最需要減稅,而不是相反
思辨  工資不增消費漲,僅靠減稅還不夠
  稅收是憑借政治權力進行的一種分配,分配的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需求。在CPI節(jié)節(jié)高漲的背景下,減個人所得稅也許可以稍稍撫慰受創(chuàng)的民生,卻無法從根子上消除中低收入者的窘迫。稅當然可以減也應該減,但更重要的是讓稅收得更公平,用得更合理。
? 劫富濟貧是幻覺減稅減負才可靠
期待  從車船稅之爭看稅收法定的必要
  稅收法定是一道門檻,它提高了政府征收某種新稅的難度,可以防止政府單方面制定稅收法規(guī)加大納稅人義務,侵害納稅人財產權,滿足政府和部門利益的沖動,可以說,稅收法定是對政府以國家財政權的名義侵害公民財產權的有效制約。相反,未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由行政部門制定的稅收條例,無法避免行政部門自身利益的考量。
? 從車船稅立法看我國汽車稅制應該怎么改
  要完成“十二五”的“轉型”、在“國富”與“民強”之間找到一種公平的平衡,通過減稅等舉措實現(xiàn)“藏富于民”就是一種必然選擇。要想“居民增收同步經濟發(fā)展”成為現(xiàn)實,就得讓減稅釋放因應民生的稅改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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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二五”規(guī)劃建議看百姓生活“增長點”
· 影響收入分配的“三大差別”
· 收入分配改革要有“刮骨療毒”的勇氣
話中音
·   “老百姓納稅夠多了,我想我們立法的出發(fā)點不要總想從老百姓腰包里掏錢?!?/a>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溫孚江
·   “如何化解23.4%的職工5年未漲工資的尷尬,還富于民,是一個讓人拭目以待的大問題。”
——《濟南日報》·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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