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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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張樵蘇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三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