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黃山風景區(qū):使用“低慢小”航空器應提前7個工作日報備
2018-09-29 15:51:14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合肥9月29日電(記者董雪)黃山風景區(qū)管委會28日發(fā)布加強 “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理的通告,為維護景區(qū)公共安全、資源安全和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10月1日起,黃山風景區(qū)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從事“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因工作需要的,應提前7個工作日向管委會報備。

  根據通告,“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飛行、飛行速度慢”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有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

  “游覽中常有游客攜帶‘低慢小’航空器進入景區(qū),不顧工作人員勸阻,隨意放飛、航拍,且呈越來越多的趨勢。”黃山風景區(qū)管委會副主任程光華說,這加大了景區(qū)管理難度和資源保護壓力,若發(fā)生無人機墜落等情況,還可能傷害游客、損壞古樹名木或引發(fā)火災。

  據悉,因工作需要使用“低慢小”航空器的,應提前7個工作日向管委會報備,將放飛事由、單位或個人信息、航空器型號、制售企業(yè)、購買時間、駕駛人資質、任務飛行時間、地域、工作任務、所投保地面第三人責任險保單等信息書面報黃山風景區(qū)公安局審核,管委會將對符合條件的發(fā)放《飛行通知書》。

  通告還明確了處罰措施,對擅自放飛或未按報備內容從事飛行活動,管委會對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黃山市實施<黃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條例>辦法》規(guī)定,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其他行政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糾錯】 責任編輯: 韓家慧
新聞評論
加載更多
天空之眼瞰北海
天空之眼瞰北海
最美星空看阿里
最美星空看阿里
八月十八潮
八月十八潮
“寸錦寸金”——探訪南京云錦
“寸錦寸金”——探訪南京云錦

?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9806129963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