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18日電 題:披上教育外衣 瞄準高校學生——教育分期貸“坑多多”
新華社“中國網(wǎng)事”記者邵魯文
不少即將畢業(yè)的大學生選擇報名參加培訓班提高自身技能,為找工作打下基礎。但記者近期調研發(fā)現(xiàn),一些教育培訓機構為招攬學員,以欺騙、誘導等方式,“忽悠”交不起學費的學生用分期付款的形式繳納學費,實則是給報名學生在金融平臺上辦理了貸款,不少學生因此背上不同程度的債務。
債務是怎么背上的?
在北京讀大四的濟南學生張亦馳,求職期間在一棟寫字樓大堂偶遇了華爾街英語的課程顧問,對方表示,有專門針對應屆生的英語課程。但談及價格時,張亦馳覺得4萬多元的學費太貴。對方隨即表示,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學費,分為24期,學習中有不滿意可隨時退款。
求職心切加上對方“耐心”勸導,張亦馳最終繳納了1900元作為首期付款。一個多月后,張亦馳覺得課程對自己幫助不大,加上還款壓力大,準備結束課程并退剩余學費。此時課程顧問卻表示,學習已超過一個月,按規(guī)定無法退款。此外,由于張亦馳已與金融機構辦理了貸款,一旦退款,還會與金融機構產生糾紛。張亦馳告訴記者,此時她才如夢初醒,“當初報名時,對方只給了繳費收據(jù),報名合同、貸款合同都沒有明確出示?!?/p>
張亦馳的情況并非個案,有多位大學生向記者反映,在培訓機構報名時,銷售人員推薦使用教育分期貸款的方式支付學費。山東師范大學學生劉曉云告訴記者,她曾在尚德培訓機構報名時“被辦理”了教育分期貸款,現(xiàn)在每個月要還1500多元學費,以及100多元的手續(xù)費,但報名時銷售并未提及手續(xù)費一事。等28期貸款還完時,一共要支付3000多元手續(xù)費。
記者近日在北京、濟南等地多家培訓機構走訪發(fā)現(xiàn),在一些機構中,主動向學生推銷分期貸款的情況在增多,中招的往往都是即將畢業(yè)的高校學生。培訓機構承諾高額學費分期支付,實則是在誘導消費者辦理消費貸款。一旦學生背上此類貸款,就成了甩不掉的包袱。
教育貸“套路”何在?
為何教育分期貸款問題頻出、大學生是否有資格辦理貸款、想退學費為何這么難?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些問題上,一些教育培訓機構是這么“套路”報名學生的。
——夸大宣傳,“隨時退費”“零手續(xù)費”不存在。張亦馳告訴記者,報名時課程顧問曾多次表示,只要對課程不滿意就能退款,使用分期付款沒有額外費用。但記者在張亦馳后來拿到的報名合同上看到,條款中寫著“乙方選擇貸款方式付款的,手續(xù)費、利息等費用按照提供貸款金融機構的標準執(zhí)行”“課程起始日后30日內提出退學,機構需要從學員繳納的課程費用中扣除2950元管理費用”。
——先交錢再簽合同成“潛規(guī)則”。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教育分期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學生,尤其是即將畢業(yè)的學生。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利用的正是畢業(yè)生求職心切,想提升自身能力的心理,以分期付款、每月還款數(shù)額低等噱頭誘導學生辦理貸款。但大多數(shù)學生沒有穩(wěn)定收入,屬于無償還能力者,加上缺乏法律知識,不少學生都在課程顧問的誘導下,先繳納了學費,再簽訂培訓合同。
——貸款由課程顧問代操作,學員申請退費困難。劉曉云說,培訓機構幫她申請的教育分期貸,合同由她與金融平臺簽訂。但在貸款過程中,她除了輸入個人信息外,其他信息均由課程顧問代為操作。為招攬學員,大多數(shù)課程顧問不會對學員情況仔細核實。但當學員退款、維權時,卻常常遭遇拖延。業(yè)內人士表示,課程顧問每月有業(yè)績指標,一旦有學生退課,大多數(shù)顧問都是能拖就拖。此外,由于教育分期貸的合同涉及報名者、培訓機構、金融機構三方,退款程序很復雜,很多培訓機構并不愿配合學員申請退款。
披著教育外衣更應加強監(jiān)管,謹防教育貸成變種“校園貸”
記者發(fā)現(xiàn),教育分期貸款相關問題已引起一些地市監(jiān)管部門關注。上海市消保委發(fā)布的《2018年1至8月教育培訓類投訴分析》中,提到教育分期貸款的惡意包裝、審核寬松、資金風險等隱患正凸顯。報名者近八成通過手機下載軟件申請貸款,過程僅需幾分鐘。有培訓機構通過引導推薦、涉嫌強制等方式,或者把貸款包裝成“免息”“分期付款”等形式,但對貸款限制性條款及風險只字不提。
專家認為,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中規(guī)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而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動輒收取半年甚至一年學費,再“忽悠”學生辦理教育分期貸款,顯然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助理研究員楊程說,教育分期貸實際上是依托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誕生的一種貸款形式,雖然“互聯(lián)網(wǎng)+教育”已成為教育發(fā)展的主要形式之一,但一些機構在招生中卻出現(xiàn)了種種不規(guī)范現(xiàn)象。這一方面是由于教育培訓行業(yè)的準入門檻相對較低,另一方面在于監(jiān)管體系尚不健全。相關部門應繼續(xù)完善政策法規(guī),對教育培訓報名的收費方式、繳費期限、付費形式等進行明確約束。
法律從業(yè)者認為,由于無收入來源的高校學生不符合貸款審核要求,教育分期貸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打著教育名號的“校園貸”變種。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亮說,教育、金融監(jiān)管等部門應加強對提供教育分期貸款的金融平臺的審查力度,謹防校園貸以教育分期貸的形式死灰復燃。此外,大學生、職場新人必須提高警惕,盡量不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納學費。在簽訂培訓合同前,必須看清協(xié)議條款,并保留合同、發(fā)票等證據(jù),以備后期維權。
-
大數(shù)據(jù)"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guī)則規(guī)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質量發(fā)展,怎么消除“游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