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要求人員密集場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2019-04-30 20:27:36 來源: 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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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30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應急管理部近日發(fā)布《關于人員密集場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就人員密集場所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規(guī)定。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分析了近十年全國發(fā)生的35起群死群傷火災,發(fā)現(xiàn)主要集中在商場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等人員密集場所,普遍存在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等九類突出風險。

  通告要求,人員密集場所要自主評估研判本場所可能存在的火災風險;組織開展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確定整改期限、明確責任人員,并將隱患整改情況登記造冊。

  通告強調,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是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要依法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并在場所醒目位置公示。

  通告要求,人員密集場所要向社會承諾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標準,及時檢查整改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火災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通告強調,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嚴禁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和用途,破壞原有防火分隔;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禁違規(guī)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生產儲存經(jīng)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廠房和倉庫、大型商場市場等建筑內設置人員居住場所;嚴禁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門廳、樓梯間、走道等室內公共區(qū)域。

  通告指出,公眾在人員密集場所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以通過“96119”舉報電話或者其他有效途徑向當?shù)叵谰仍畽C構舉報。消防救援機構將加強執(zhí)法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相關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網(wǎng)站等向社會公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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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尹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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