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龐星火2月15日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有的地方對外環(huán)境進行大范圍消毒,這是個誤區(qū)。空氣、地面、綠植等,紫外線下存在病毒的可能性極低,在沒有明確受到嘔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區(qū)域是不需要消毒的,更不需要設置消毒通道,對街面進行大量消毒,殘留的消毒劑也會污染環(huán)境。
“消滅殺”是衛(wèi)生防疫的重要手段和內容,可有效控制病毒傳播途徑。現(xiàn)有的研究表明,新冠病毒主要是通過飛沫傳播,同時單位空間里的病毒量越高,被感染的概率也就越大。在局部空間及時消殺,能最大程度降低感染的風險。尤其是在公共場所,比如機關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機構等,實行例行的消殺就異常重要。因而,無論是民間、業(yè)界還是官方,對于防疫消毒都十分重視。
但有些信息卻容易帶來恐慌式誤導,比如“打個噴嚏,氣溶膠就可以飛出幾百米!” “在家里開窗,帶著病毒的氣溶膠也會飄進來?!弊悦襟w爭先恐后的科普,不但給普通人帶來了情緒上的焦慮,也帶偏了一些單位或個人,使他們在消殺手段上走向了極端,一些地方均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全城消殺”的措施。消殺的面積越大,使用的消毒液越多。比如,2月9日,鄭州市對180余條道路進行了噴霧消毒作業(yè),出動人員1200人次,出動各類車輛240余輛,使用消毒液約3300公斤……時下,消毒液等防控物資還相當緊缺,一些地方采取普遍消殺的做法,會進一步加劇供不應求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全城消殺”這樣的做法可能會進一步增加群眾的恐慌情緒,比如一些小區(qū)搭建云霧繚繞的“消毒棚”,既違反了人和物需分開消毒的原則,又有成為病毒集散地的風險,這些做法都缺乏科學依據(jù)。
從專業(yè)上講,基于消殺的效果進行評估,大面積的消殺的做法也值得商榷??諝狻⒌孛?、綠植等,紫外線下存在病毒的可能性極低,若非受到病毒污染而必須消殺,對這些外部環(huán)境實行大面積消殺并無必要,既會對人力物力財力造成浪費,又會因為消毒液的殘留而影響環(huán)境。常見消毒劑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鈉,通常來說這種不飽和的酸在空氣中很難揮發(fā),會對人體帶來傷害,滲透到地下會污染水源,產(chǎn)生更為長期的影響。所以,面對過度消殺的現(xiàn)象,很有必要從專業(yè)和科學的角度及時糾偏。
2月13日,中華預防醫(yī)學會消毒分會等三協(xié)會發(fā)表倡議書,提示過度消毒的問題,既表明過度消毒比較普遍,需要立即進行糾偏,同時又表明建立規(guī)范化的消毒指南和標準十分必要。消殺場所、消殺方式、消殺頻次、藥物配方等,不妨由專業(yè)機構制定一個技術標準和操作規(guī)范,以形成指導和指引效果,如此才能避免各行其是形成的亂象。除此之外,對于其他專業(yè)性較強的防控措施,在出臺方案時也應同步制定相應的操作指南,以此提高“科學防控”的含金量。(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