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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社區(qū)人員排查登記時,一女子瞞報消息還掏出了刀...
2020-03-03 08:42:52 來源: 北京晚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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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下午五點,北京市朝陽區(qū)管莊北里社區(qū)的工作人員在逐戶排查了解情況的時候,遇到了一名十分不配合的女子崔某。

  工作人員從頂層開始向下排查,每戶都進行測量體溫以及登記,當工作人員排查到16樓崔某家時,崔某開門手里就拿了一把刀,對工作人員說自己沒離開過北京,然后關上門拒絕工作人員登記排查,態(tài)度十分惡劣。

  隔著門,崔某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管莊派出所民警劉異經過了解,發(fā)現(xiàn)崔某向民警隱瞞了返京行程。

  外地返京不僅不登記,還對防疫工作人員和民警隱瞞實情,拒絕給民警開門,就在民警劉異準備回所匯報時,崔某拉著旅行箱,一路小跑準備離開小區(qū),劉異在路邊攔住了崔某。

  民警劉異一再勸阻,但是崔某始終沒有停下的意思,氣急敗壞之下,崔某開始對民警動粗,上來就把民警的執(zhí)法記錄儀打掉了。

  此時物業(yè)工作人員及時趕到,幫民警撿起了執(zhí)法記錄儀,另一邊民警劉異仍在對崔某進行勸阻。

  再三勸阻后崔某仍不配合執(zhí)法,民警只能采取強制措施,沒想到崔某坐在地上卻倒打一耙。

  目睹整個事情經過的圍觀群眾看不下去了,直言應該把該女子的行為拍下來發(fā)網上去。

  案件發(fā)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迅速啟動了戰(zhàn)時維權工作機制,會同分局相關部門,全程介入指導,督辦工作落實。 后崔某因為涉嫌妨害公務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以妨害公務罪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當前已進入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廣大群眾要主動配合衛(wèi)生防疫、公安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防控疫情采取的相關措施。 如采取辱罵、甚至暴力威脅的方式拒不配合防疫管理工作以及阻礙、妨害人民警察執(zhí)行公務的,北京警方將依法依規(guī)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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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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