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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劃定負面清單 最大程度向“兩區(qū)”放權
2020-07-10 11:34:17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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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濟南7月10日電(記者吳書光)記者從山東省政府獲悉,山東將省級行政權力事項中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tài)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意識形態(tài)安全等213項重大敏感事項列入負面清單,清單之外的其他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均可由“兩區(qū)”承接,最大程度賦權“兩區(qū)”,支持“兩區(qū)”高標準建設、高質量發(fā)展。

  “兩區(qū)”是指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qū),前者涵蓋濟南、青島、煙臺三個片區(qū),后者則在青島。

  6月12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qū)下放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其亮點在于創(chuàng)新放權模式,將此前的正面放權單一模式擴展為正面放權、負面放權兩種模式。

  為盡可能賦予“兩區(qū)”更多自主發(fā)展、自主改革、自主創(chuàng)新的省級行政權力,山東制定《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qū)不能行使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共包含213項事項,其中,行政許可187項,行政確認6項,其他行政權力22項。

  7月8日,山東省政府發(fā)布《關于向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qū)下放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做好負面清單放權的相關要求。清單之外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由“兩區(qū)”根據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實施條件等情況分步分批承接。

  根據通知要求,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省商務廳要按照“一次賦權、分批承接”的原則,會同濟南、青島、煙臺市政府,組織“兩區(qū)”結合實際形成用權需求清單,7月底前與省政府有關部門完成對接,確定首批承接的具體權力事項。

  山東要求,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下放權力事項的指導和監(jiān)督,對委托實施的省級權力事項,與“兩區(qū)”簽訂委托書,將“兩區(qū)”受委托實施行政權力的內容予以公告,監(jiān)督“兩區(qū)”實施行政權力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對直接下放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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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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